第二期“心理督导师”培训认证招生简章
2013年3月15日开课(七天课程)
心理督导师,通俗讲就是心理咨询师的“咨询师”。心理咨询师在从业之初和从业期间,应定期接受心理督导,在心理行业中大多数心理工作者最后都会从事督导工作。心理督导所包含内容比任何一种具体专业(如:心理学、咨询、社会工作、家庭治疗、精神病学以及精神护理等)的文献所定义的更加广泛。也可以说督导就是监督或检查。
一.课程内容
培训课程 |
心理督导概述,心理学基础理论(基础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心理测量) |
建立心理防卫机制,心理咨询及督导,心理治疗中的督导。 |
神经症的治疗与督导;人格障碍的治疗与督导;性心理障碍的治疗与督导;儿童青少年的心理辅导与督导;家庭亲密关系心理辅导与督导; |
考试方式 |
由国家和社会保障部统一举行的职业培训鉴定考试,每年两次全国统考,6月和12月各一次。考试分知识,实操两部分,另外要求综合评审,合格后颁发国家和社会保障部职业培训证书。若单项成绩合格,可保留成绩,参加下一次的补考。 |
考试时间 |
参加全国统考,一年2次,分别在6月和12月 |
1.强大的授课专家团队:授课专家均为湖北权威的精神、心理学专家、教授,具有丰富的心理督导经验及资格,保证最高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2.标准化的培训内容:培训课程根据“心理督导师”标准研究开发,为学员获得证书提供了最优质、最可靠的学习内容;
3.理论学习和实操学习相结合:为学员提供了高水平的专业知识,传授学以致用的实际操作技巧。
三.招生对象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或治疗工作满三年。
2.具有硕士学位、取得心理咨询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或治疗工作满三年。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连续从事心理或治疗工作满三年。
4.心理爱好者并且长期从事心理工作者、三级心理咨询师也可申请报名参加学习及考试,但申请办理心理督导师证书,需满足如下条件:心理学爱好者必须报读心理咨询师二级并通过考试后才可发放本证书;如三级心理咨询师申请心理督导师证书,则必须完成升二级的培训并通过考试才可发放本证书。
四.培训证书
学习心理督导师专业技术并考试合格后,获得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督导师CETTIC职业培训证书(证书可进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查询 www.cettic.gov.cn)
五.公开课试听:“心理督导介绍与示范”
公开课时间安排:11月25日(周日)晚18:30
12月22日(周六)上午9:00
六.报名信息
1、主办单位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CETTIC职业技能开发中心
2、承办单位(湖北指定唯一招生培训机构)
湖北省心理卫生协会
湖北联合同济心理健康有限公司
3、上课时间:
第一阶段:2013年03月15日-2013年03月18日
第二阶段:2013年04月04日-2013年04月06日
4、上课费用:心理督导师面授80学时,学费5800元(学费、教材费、考试费、证书费)。2013年2月15日前报名九折优惠。
5、上课地点: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汉口航空路13号)
6、报名方式:
1.填写“心理督导师”认证培训报名表;2.缴纳学费;3.提交个人资质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证明、相关职业证明的复印件各一份);4.正面免冠2寸蓝色近照4张(背面注明姓名)。
7、报名电话: 40060-12133(全国统一热线) 186 2773 2190
027-85854089 027-83691302
8、联系人: 李老师
9、报名地址: 武汉市汉口航空路13号同济医学院药学院二号楼211室
武汉市解放大道武汉广场公寓楼A座3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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